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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2016-04-18 09:57:01 来源: 点击:

、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思想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廉洁勤政、遵纪守法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情况;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民主、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会议。 
、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和议题,须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并同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派人参加。 
、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根据本院的工作中心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要议题; 
 2)党委办公室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意见梳理,于会前由党委书记反馈给出席会议人员(或以会议的形式通报),参加会议人员之间、与会者与分管部门之间要广泛谈心,撰写好发言提纲。 
、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民主生活会后 15日内向卫生厅人事处报告情况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也可以在开会时请上级党委派人参加会议。 
、党委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时间,并做好会议记录。 
10 、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