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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专栏永城市中心医院权力清单2016-06-08 09:33:34 来源: 点击:次
院长: 全面负责医院的人、财、物等各项工作。 副院长及班子成员: 在院长领导下分管所辖范围内各项工作。 纪检书记: 指导全院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办公室、人事科负责人: 1、在院领导的督导下行使一定的医疗、护理质量监督权、行风监督权; 2、参与医院设备、物资、药品、基建等招标、采购、管理; 3、参与医院规章制度制定、修改; 4、参与办公用品、印刷品等的采购。 医政科、护理部负责人: 在院领导的督导下行使一定的医疗、护理质量监督权、行风监督权。 总务科负责人: 在后勤总务设备等采购中参与招标,在医院各项工程中参与管理、监督、招标等权限。 财务科负责人: 医院资金管理。 器械科负责人: 医疗设备、医疗耗材、检验试剂采购。 药剂科负责人: 负责医院药品采购。 门诊、分院及临床各科室负责人: 1、行使科室内部管理权力; 2、科室内药品、器械、设备采购意见建议权; 病区一次性材料的使用建议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