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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办理须知2017-03-11 14:52:24 来源: 点击:次
接市农合通知,农合慢性病及特殊病卡申请开始办理,申请时间自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在此期间,持以下相关手续办理。 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卡所需手续如下: 一、相关临床科室打印《永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个人病史部分由经治医师填写并签字; 二、提供近二年内在县(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病情资料(住院病历复印件、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 注:来我院申请者若不能提供近二年内在县(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病情资料者,由永城市中心医院相关专业慢性病专家进行相关慢性病疾病检查,并根据《永城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进行鉴定; 三、身份证、医疗卡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照片2张; 四、由相应疾病专家在慢性病专家意见栏签字,并交至永城市中心医院农合窗口(东、西院区都可以)。 本院仅负责相关手续的办理收取,是否申请成功需由市农合办审批。若申请成功将由户籍所在地村医发放,请勿至本院领取。 咨询电话:0370-5185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