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医院新闻 > 公告栏

新闻资讯

NEWS CENTER

公告栏

关于公开聘请行风社会监督员公告

2023-12-19 09:43:46 来源: 点击:

 永城市中心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关于公开聘请行风社会监督员公告

 

为巩固提升“清廉医院”建设,切实加强医院行业作风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我院医疗服务工作的监督,我院将向社会公开聘请10名行风监督员,凡符合以下条件,愿意履行社会监督员职责、遵守社会监督员纪律的公民,均可报名。

一、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了解医疗卫生行业法规、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议事、监督能力,无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公正廉洁、作风正派,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保守秘密,实事求是,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3、具有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了解相关业务知识,善于发现问题,具有较强的研判能力、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热心医疗卫生事业,热心监督工作,关心、支持我院医疗事业发展和行风建设,具备履行行风监督员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4、年龄18-70周岁,在我市生活或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正常的监督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媒体代表、当地社区代表优先。

二、招募程序

1、报名时间:2023 1219日至1225日。

2、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永城市中心医院医疗健康集团行风监督员报名表》后,发送至电子邮箱报名。

3、报名联系人:苗珂珂,联系电话:13639602826(监察室),电子邮箱:ycszxyy1983@126.com

4、审核及聘任:我院将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根据报名情况和审核情况择优遴选后,经院党委研究后进行聘任。

5、聘任:经研究同意聘任的人员,颁发聘书及工作牌。

三、报名须知

1、行风监督员实行义务聘任制,工作无报酬。

2、行风监督员聘期,每年一次考核。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聘任期满后不再续聘的,视为自动解聘。

3、行风监督员聘任期内未履行行风监督职责或其他原因不宜担任行风监督员的,予以解聘。

四、行风监督员工作职责和权利

1、按照有关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法规和规定,协助医院抓好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依法履行监督员权利和义务,对我院医疗服务工作享有知情权、质询权和监督权,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参与监督员会议等监督活动,及时向我院建言献策。

2、履行社会监督职责,开展调查研究, 收集社会各界对我院行风建设和医疗服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了解宣传医疗卫生行业的相关政策及医院行风建设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发现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典型案例,宣传医务人员医德高尚、精益求精、无私奉献的工作风貌;

4、采取公开监督、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我院各医疗服务窗口,了解群众就诊情况,征询群众对收费、就诊等服务窗口的意见和建议。对我院行风和医疗服务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和记录,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我院在医德医风、医疗服务、环境卫生、就诊流程、医疗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和督促我院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5、行风社会监督员每半年参加由医院组织的座谈会议(或以书面形式),对我院行风建设和改善服务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医院组织的相关活动。

6、行风社会监督员在监督过程中,可直接向我院各科室负责人反馈意见与建议,或采用会议、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医院党委反馈意见与建议。

五、行风监督员纪律要求

1、开展行风监督工作必须持有我院颁发的《行风社会监督员证》;

2、不得持证从事与履行行风监督职责无关的活动;

3、不得捏造诽谤、挟私报复。不得接受或者向我院各科室索取任何可能对工作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吃请、礼品、财务等;

4、自觉维护我院各科室和部门的合法权益,保护个人隐私,不得随意透露监督检查情况,不随意发布有关信息。

附件1:《永城市中心医院医疗健康集团行风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行风社会监督员报名表.doc
文件类型: .doc 013fc3cfadc9aa3633050a65581af479.doc (13.05 KB)